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09-29 浏览次数: 来源:杏花岭区司法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宋方正:
你对被申请人太原市杏花岭区卫生健康局对你提出的投诉未告知是否受理的行为不服,于2026年7月17日向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机关通过你提供的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以邮政快递方式依法向你送达杏政复〔2026〕7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快递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杏政复〔2026〕7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前往本机关处(太原市杏花岭区司法局1221室)领取杏政复〔2026〕7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附件: 宋方正行政复议决定书.doc
太原市杏花岭区司法局
2026年9月29日
晋公网安备1401070207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