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四期)

时间:2026-09-21 来源: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本期公布46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 涉及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26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6批次,合格样品455批次。

不合格样品6批次,具体为:

1. 太原市杏花岭区付彪蔬菜店销售的尖椒,呋虫胺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2. 太原市杏花岭区付彪蔬菜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3. 太原市杏花岭区然友蔬菜配送部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4.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鸿羿多乐福便利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桃,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5.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鸿羿多乐福便利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黄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6. 太原市杏花岭区韬荤香园老白家族便利连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0日

 

 

附件1:杏花岭四期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2:第四期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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