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时间:2026-08-13 来源: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太原市杏花岭区少将烤鱼店:
本委于2026年7月27日受理的温小平与你单位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晋0107劳人仲案〔2026〕488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一、上海东科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2000元;二、太原市杏花岭区佰嘉餐饮店、太原市杏花岭区少将烤鱼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09月22日09时00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太原市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3日
晋公网安备1401070207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