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时间:2025-10-10 浏览次数: 来源:杏花岭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2024〕54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结合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贯彻落实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交执〔2025〕1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少检查频次、减少检查内容,提高联合检查效能,提高服务能力。确保行政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使“综合查一次”机制更加健全,非现场检查占比逐年提高,现场检查总量持续下降,有效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执法满意度,打造良好的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太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太原市杏花岭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企业及相关业务涉企检查事项清单(2024)》,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比例制定涉企检查计划,并根据企业规模、制度建设、风险等级、行业特性等因素,合理设定高、中、低等不同的检查频次。实施行政检查时,严格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中的职能、原则、程序等开展行政检查活动,要告知检查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四、确定检查频次
根据太原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结合杏花岭区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次。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每季度全覆盖检查一次;“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每季度全覆盖检查一次;普货运输企业每季度随机抽检3户;机动车维修及驾驶员培训学校每季度随机抽检10户。其余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要求酌情开展检查工作。
五、检查记录和方式
在实施涉企行政检查过程中,要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台账,记录检查的时间、对象、方式、结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综合一次查”协作机制,强化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综合行政检查目标。杜绝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以现行的监管企业为涉企清单,按照“谁监管、谁检查”的原则落实行政检查职责。
六、检查结果公示
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企业反馈检查结果。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管理机构及区安委办,一般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并落实闭环管理,实现行政检查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在检查结束七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公示在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
七、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企业的宴请和馈赠。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太原市杏花岭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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