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25年杏花岭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9 来源:杏花岭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政策依据
《关于2024年度太原市“先打后补”补助标准的通知》(并农畜牧发〔2024〕21号)
《关于推进2025年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
二、申请指南
(一)补助对象:自行采购疫苗开展免疫接种的规模养殖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散养户开展“先打后补”申报。
(二)补助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肉鸡0.13元/只、种鸡0.4元/只、蛋鸡0.4元/只;口蹄疫免疫猪2.26元/头、肉牛2.6元/头、奶牛(种牛)2.6元/头、羊1.3元/只;小反刍兽疫免疫羊0.39元/只;布鲁氏菌病免疫肉牛1.23元/头、羊0.25元/只;猪瘟0.8元/头;新城疫免疫肉鸡0.013元/只、种鸡0.039元/只、蛋鸡0.039元/只。
(三)标准执行:执行以上标准时,免疫次数和剂量需满足以下条件:高致病性禽流感:肉鸡按每年免疫1次,种鸡、蛋鸡按每年免疫3次;每次均为0.5毫升。口蹄疫:每年免疫2次,每次1头份。小反刍兽疫:每年免疫1次,每次1头份。布鲁氏菌病:每年免疫1次;羊每次1头份,肉牛每次5头份。猪瘟:每年免疫2次,每次1头份。新城疫:肉鸡每年免疫1次,种鸡、蛋鸡每年免疫3次;每次均为2羽份。
实际过程中,免疫次数不达标准的,审核金额时要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核减。如种鸡、蛋鸡一年免疫3次高致病性禽流感补助0.4元/只,免疫1次按0.13元/只补助、免疫2次按0.26元/只补助。口蹄疫,一年免疫2次补助标准金额,免疫1次按猪1.13元/头、牛1.3元/头、羊0.65元/只补助。猪瘟免疫1次按0.4元/头补助。种鸡、蛋鸡新城疫免疫3次按照标准补助,免疫1次补助0.013元/只、免疫2次补助0.026元/只。
(四)实施步骤:1、网上注册。实施“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社会化服务组织需通过“牧运通”APP注册账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签订“先打后补”承诺书。2、信息资料上传。注册后的规模养殖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平台实时上传购买疫苗及免疫数据,扫描疫苗二维码进行入库,上传当年度疫苗生产企业或兽药经营企业开具的疫苗发票(经营企业还需提供销售协议、采购记录), 据实录入疫苗用量和免疫畜禽数量等相关免疫信息等。按规定时限提交补助申请,上传至少1次区级及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补充产地检疫等相关证明材料。3、补助审核。镇街负责对申报信息进行实地查看、初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终审。4、补助资金发放。对于审核合格的,要按规定程序将拟补助的规模养殖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资金补助情况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会同财政部门完成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并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未实施资金延用于下年度。
受理部门:太原市杏花岭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51-338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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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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